欣泰电气(300372)上市造假被证监会查处后,兴业证券曾表态,将出资5.5亿元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以赔偿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大半年时间过去了,兴业证券尚未披露先行赔付的申请方式和具体流程,而欣泰电气又提起行政诉讼。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了解到,已有等不及的投资者昨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受理此案。
首例索赔案件已受理
昨日,辽宁一位投资者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讼申请,起诉兴业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未对欣泰电气应收账款情况、银行存款情况、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慎核查、且其出具的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等行为导致欣泰电气违规上市,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129万元。据投资者代理律师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介绍:“这是全国首位因欣泰电气上市造假,起诉兴业证券的投资者,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证监会于2016年7月7日对欣泰电气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成为首家因欺诈发行而被要求强制退市的创业板公司。
同年7月9日,作为推荐欣泰电气上市的保荐人兴业证券随即发布公告称,如果欣泰电气被中国证监会认定欺诈发行而受到处罚,兴业证券作为出资人,出资5.5亿元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以赔偿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
但至今已经过去半年之久,兴业证券尚未披露先行赔付的申请方式和具体流程,以致受损的投资者至今仍不能获得赔偿。
行政诉讼拖延赔付
而欣泰电气方面,在收到处罚后提出行政复议,证监会作出维持此前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结果后,欣泰电气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刘华浩说:“欣泰电气提起行政诉讼的目的就是为了推翻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企图免除其民事赔偿责任。兴业证券迟迟未能落实先行赔偿方案,也可能与欣泰电气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很有可能兴业证券的先行赔付方案,要等到欣泰电气的行政诉讼最终结果出来之后,才能会具体落实。由于行政诉讼的过程相对较为漫长,可能还会经历一二审,所以受损股民期待的先行赔付可能会遥遥无期。”
“兴业证券公布的先行赔付方案除了未及时有效的落实外,其方案本身也非常不合理,根据先行赔付方案,仅有2015年7月14日前买入欣泰电气,且在2015年7月14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在2015年7月14日之后卖出欣泰电气股票的,存在亏损的股民投资者才有权通过该专项赔付基金获得赔偿,但实际上大部分受损的投资者是在欣泰电气发布 《行政处罚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才知道欣泰电气存在造假上市行为,并对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产生巨大的影响。”刘华浩说。
律师建议扩大赔偿范围
由于兴业证券拟设立的先行赔付方案目前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已有多位投资者找到“大众维权易”栏目,询问是否可以通过诉讼索赔。
根据相关规定,该类证券民事索赔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证监会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开始计算,因该案还在行政诉讼阶段,先行赔付具体实施方案也未出台。本案的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18年7月7日,受损股民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切莫受兴业证券的先行赔付方案的影响,而贻误的索赔机会。
此外,刘华浩还认为应该扩大赔付范围,他说:“除先行赔付方案中获赔条件,在2016年6月2日前买入欣泰电气,且在2016年6月2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在2016年6月2日之后卖出欣泰电气股票的,存在亏损的股民投资者,应该也有权利参与索赔,并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