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有券商收到一份来自中国证监会联合财政部下发的通知,该通知是针对内资排名第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公示稿)第二的会计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瑞华”)的处罚事宜。
通知主要内容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自2017年1月6日起被中国证监会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因此,对于2017年1月6日之前已经挂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瑞华提供证券服务业务的,瑞华可以继续开展业务,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形,瑞华不得开展相关业务。
此前,网络流传着一份未经证实的《关于责令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并限期整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瑞华会计事务所未能勤勉尽责,分别于2016年12月以及2017年1月收到行政处罚,为了维护公众利益和资本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暂停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并限期整改。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阅证监会官网行政处罚委的行政处罚令,今年第一份处罚函就给了瑞华。
1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17〕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瑞华在审计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实业”)2013年年度财务报表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对瑞华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9万元,并处以78万元罚款;对两位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秦宝、温亭水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另外去年12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了来自深圳证监局的“罚单”。深圳证监局对瑞华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细辉、吴亚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这是证监会派出机构,对新三板挂牌公司因“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与关联方资金往来”而作出的首例行政处罚。
具体处罚事由为,瑞华在将海格物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评估为特别风险且审计发现海格物流与奥世迈存在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况下,未对上述大额资金往来的性质作出判断,未发现控股股东占用海格物流资金的情况,未发现海格物流关联交易披露存在遗漏的情形。警示函同时要求,瑞华要在收到警示函20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
去年12月,深圳证监局又给瑞华及会计师下了“罚单”。当事人是原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合并更名为瑞华)及键桥通讯(002316.SZ),签字会计师是时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国富浩华执业注册会计师的支梓、陈满薇。处罚事由为键桥通讯2009年至2012年存在虚构合同虚增销售收入、成本及虚构应收账款回款的财务舞弊行为。鹏城所负责对键桥通讯2009年度、2010年度及2011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年报审计,该3个会计年度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未勤勉尽责。
因此,深圳证监局责令国富浩华所改正,没收国富浩华所键桥通讯2012年度年报审计业务收入70万元,并处以70万元的罚款,由国富浩华所法律主体的承继者瑞华承担;对支梓、陈满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不过,处罚通知并未说明说明暂停瑞华承接证券新业务多长时间。目前证监会、财政部官网也未公布该项处罚。
(原标题:瑞华被暂停承接新证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