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2月5日消息,大东南公告,公司于1月23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的决定。因大东南于2016年4月27日披露公告中,对投资事项和资金占用事项披露不准确,被浙江证监局予以警示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