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16年,证监会监管执法力度的加大,为肃清市场乱象起到了极大作用。但随着从严监管要求的全面落实,当事人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的不断增强,向证监会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也有所增加。
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的记者了解到,证监会对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提出了要求。
证监会表示,面临这一新的监管执法工作形势,将认真做好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注重提高质量和效率,妥善化解行政复议诉讼纠纷。同时,注重发挥复议、应诉工作对监管执法的规范、监督作用。
在复议中,证监会将严格依照《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正审理。一方面,对于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坚决地予以维持肯定,维护监管权威。另一方面,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与纠错职能,不护短、不掩饰。
另外,证监会还将系统凝聚力量、多措并举做好应诉工作。2016年全年证监会共出庭约120次,涉及北京、上海、深圳、南京等19个城市的地方人民法院。通过积极应诉,说清事实、阐明法理,法院作出的45件生效判决中,支持证监会44件,终审胜诉率为98%。
证监会认为,通过诉讼,证监会的有关监管政策、执法措施等,得到了相关当事人的理解、人民法院的支持和社会的赞同,增强了证券期货相关执法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上海华荣律所证券律师许峰在3月10日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指出,证监会对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是值得肯定的,这表现了证监会对规范监管执法的重视。不过其中部分原因可能也与去年证监会败诉有关。
据公开资料显示,风神股份因在2011年、2012年两个年度报告会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河南证监局在对其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表示,经调查认为风神股份年报连续两年存在虚假记载,决定对风神股份做出警告和60万元罚款处分,并对其相关负责人处以5-10万元的罚款。但是风神股份对于上述行政处罚决定表示不服,于2015年8月19日向郑州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最终郑州中院认定河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证监会行政复议决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因而河南证监局与证监会败诉。不过不久后,证监会便提出了上诉。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风神股份胜诉一案,有业内人士也提出了质疑:“郑州中院认定风神股份行为不存在虚假记载,但该院也承认了风神股份行为符合重大遗漏的司法解释。此外,即便是该判决成立,也不影响证监会重新对风神股份做出行政处罚,只是行政处罚的理由会由虚假记载改为重大遗漏,若依然做出了行政处罚,股民仍然可以据此索赔。”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也表示,风神股份的胜诉仅仅是一个个案的问题,对将来的执法环境未必会产生直接的影响。
(原标题:中国证监会2016年应诉出庭120次 终审胜诉率为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