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A000002)3月13日晚公告,股东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万科1.82亿股份通过质押回购方式质押给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已办理相关手续,质押期限为3月9日起至质押解除之日止。钜盛华曾于3月3日对所持的万科1.82亿股股票进行解除质押。
万科A: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的《告知函》。《告知函》显示:2017年3月9日,钜盛华将持有的万科182,000,000股无限售流通A股通过质押回购方式质押给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该部分股权质押自2017年3月9日起至质押解除之日止。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17年3月9日,钜盛华通过普通证券账户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票共计926,070,4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9%,累计质押股数为926,070,4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9%。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