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晚间,西南证券(600369.SH)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深专调查通字2017194号),内容为:“因你公司在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活动中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西南证券在立案调查期间,证监会将暂不受理公司作为保荐机构的推荐,暂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暂不受理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文件,投行类业务暂停。
对于这次立案调查,一位相关知情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评论道:“估计是受到九好集团忽悠式重组的波及,在重组中西南证券是作为独立财务顾问的。责任肯定也会连带的。”
在此前被证监会主席刘士余点名的九好集团借壳鞍重股份(002667.SZ)忽悠式重组中,西南证券是作为独立财务顾问。
这并不是西南证券第一次被立案调查,在此前2016年6月23日,西南证券就曾因为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而被立案调查(编号:深专调查通字2016975号)。据悉,该次立案调查尚未最终得出结果。
祸不单行的是,西南证券2016年还发布业绩预减公告,预计 2016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5年同期相比下降6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