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微信公众号 野马财经 作者:张译文
欣泰电气案开庭,又一上市公司诉证监会。
近日,欣泰电气(300372.SZ)诉证监会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因IPO造假被证监会强制退市的欣泰电气,正在做着最后的挣扎。
“欣泰电气”案的前世今生
2016年7月,证监会对欣泰电气欺诈发行正式作出行政处罚,认定其在报送证监会的IPO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造假;此外,公司上市后披露的定期财报中也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依照《证券法》和证监会相关规定,欣泰电气在被做出行政处罚的同时启动强制退市程序。2016年8月22日,上市公司被深交所暂停上市。暂停上市满一年后,欣泰电气将被最终退市进入到股转系统交易。同时法律规定欺诈发行的公司股票不能重新上市。
因被启动强制退市程序,截至2016年8月22日,欣泰电气股价暴跌79.18%。目前欣泰电气仅存的恢复上市希望,就是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被法院裁定撤销,且中国证监会不能以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为由重新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此前,欣泰电气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已经决定,设立5.5亿元先行赔付专项基金,赔偿适格投资者的损失。不过,这一赔付的具体申请方式和进展还没有公告。
2月28日,欣泰电气诉证监会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原被告双方就财务造假金额是否需专业审计机构确认、欺诈发行法律适用是否正确、欣泰电气是否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等主要争议焦点问题进行争辩。
辽宁一位投资者对野马财经(微信公号:ymcj8686)表示,“到现在手里还仍持有欣泰电气的股票,唯一的希望法院尽快宣判,让我们这些投资者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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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泰电气的自辩
为了扭转被强制退市的局面,欣泰电气将证监会告上了法庭,并为自己提出了三点理由:
其一,即使不造假,财务指标仍然满足IPO指标要求,如此看来是否完全符合发行欺诈规定?
其二,对比同样有财务造假问题的万福生科,欣泰电气的财务造价数额更低、非法募集资金的数额也更低,而对欣泰电气的罚款数额明显更高。
其三,财务造假的性质,欣泰电气认为,欣泰电气为了调整现金流数据而虚构应收账款收回,与直接虚构利润还是有性质上的区别的。
而对于这些疑问,证监会回应,只要财务造假都一样,不需要区分。
那些将证监会告上法院的公司们
野马财经(微信公号:ymcj8686)注意到,此次并非证监会第一次被起诉。
当然,也有极少数的成功案例。
2015年8月风神股份(600469.SH)因不服河南证监局处罚决定和证监会维持原有行政复议决定,向河南省郑州中院起诉。在这场诉讼中上市公司方获胜,这在资本市场中并不常见。
就此次审判而言,风神股份此前被处罚的具体缘由在于,当时河南证监局查明,2011年、2012年年度报告会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11年风神股份三包退赔、返利、三包优赔业务入账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不符,从而虚减利润759.31万元;2012年风神股份再度出现上述问题,虚减利润2212.47万元;2012年风神股份虚增主营业务收入1.28亿元,虚增主营业务成本1.03亿元,从而虚增利润2002.32万元。
对此,河南证监局对风神股份做出警告和60万元罚款处分,并对其相关负责人处以5-10万元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尽管一审风神股份最终获胜,但亦有业内人士对该判决提出异议,认为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都属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而判决以不属于虚假记载、更符合重大遗漏为由撤销处罚,很难令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