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3日表示,证监会今日将发布关于支持绿色债券的指导意见,意见的出台意在着力引导交易所债市进一步服务绿色债券、绿色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该意见对绿色公司债券、绿色产业及项目作出界定,要求募集资金必须投向绿色产业项目,严禁名实不副,冒用、滥用,严禁挪用资金。
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将鼓励各机构发行的产品投资绿色公司债券,并将探索建立绿色投资者联盟。交易所将研究发布绿色指数,建立绿色板块,扩大绿色公司的影响力;同时将鼓励投资机构开发绿色金融产品,满足投资者需要。
对于绿色公司债,将开通审核绿色通道,采取即报即审的做法,并会把证券公司承销绿色公司债的情况作为分类评价的参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