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制图:张芳曼
3月30日,中国证监会在其官网上挂出一份格外令人关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鲜言操纵“多伦股份”行为,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5.78亿元,并处以28.91亿元罚款。总计超过34亿元的巨额罚没,在A股历史上很是罕见。鲜言操纵多伦股份的细节是什么?他为何要炮制慧球“1001项议案”闹剧?顶格行政处罚释放了怎样的监管信号?
四大操纵手法非法获取暴利
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鲜言通过收购香港多伦投资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多伦股份11.75%股权,成为其实际控制人。在随后几年里,鲜言将上市公司玩弄于股掌之间,被称为“资本玩家”,甚至有人称其为“资本流氓”。
调查显示,“刘某杰”“鲜某”“夏某梅”证券账户及14个信托账户由鲜言实际控制使用,账户组的交易资金也是来源于鲜言、鲜言控制的公司及14个信托计划。鲜言利用这个账户组,采用多种手段操纵多伦股份股价,从而非法获取了暴利。
手法一,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2014年1月17日至2015年6月12日这一段操纵期,多伦股份总共有316个交易日,鲜言控制的账户组竟有223个交易日买卖了多伦股份,其中买入量排名第一的有93个交易日,卖出量排名第一的有77个交易日。2015年1月12日,账户组买入数量占该股市场买入量比例高达56.87%。操纵期间,账户组持有多伦股份总股本10%以上的交易日也达到60个。
手法二,利用信息优势控制信息披露节奏及内容。2015年4月9日,多伦股份申请变更企业名称,4月17日,鲜言知悉名称变更取得预先核准,因名称中涉及的行业为“金融信息服务”,与公司原经营范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按相关规定,这属于需要立即公告的重大事件,但鲜言直到5月7日才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于5月11日对外公告。
5月11日当天,多伦股份还发布公告,称获得控股股东名下www.p2p.com网站域名特别授权,通过此次授权,可以使公司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处于领先的竞争优势。事实上,这一网站正在筹备中,并无任何业务运营。互联网金融为当时股票炒作热点题材,这些公告足以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公告发布后,多伦股份连续6日涨停。
手法三,在自己控制的账户之间证券交易。操纵期内,鲜言有88个交易日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多伦股份,成交数量占市场成交量超过10%的有16个交易日,2015年1月12日最高达到40.27%。
手法四,虚假申报操纵股价。2015年5月11日、12日,鲜言操纵的账户组在涨停价买盘远大于卖盘的情况下,大量以涨停价申买多伦股份,并频繁撤单后再申报,明显不以成交为目的,以虚假申报方式制造涨停价买单众多假象,影响投资者判断,两天实际买入数量均为零。
通过这些手法,鲜言影响多伦股份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违法所得达5.78亿元。此外,鲜言还未按规定报告、公告其持股信息,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1001项议案”闹剧的幕后主使
在多伦股份上的所作所为,已让鲜言成为股市的“问题人”,监管部门对他的调查一直在进行中。而由鲜言主导的“1001项议案”事件,则是惹了众怒。
今年伊始,ST慧球一份长达1001项的“奇葩”议案清单在股市中传播,引起一片哗然。
在这份议案清单中,多数议案内容极不严肃、如同儿戏,与上市公司经营运作毫无关联。多数议案不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很多议案逻辑混乱、前后矛盾,部分议案内容重复。由于过于离谱,很多投资者看到后的第一反应是,“是不是伪造的议案?”
然而,事态发展却证实,这是一份经过慧球董事会成员签字同意,并已提交给上交所的真实议案,而幕后的主使者正是鲜言。
2016年4月,鲜言与ST慧球实际控制人顾国平达成协议,购买其持有的慧球科技(现ST慧球)6.66%股权,鲜言支付4亿元后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并派出3名董事实际控制公司经营管理权。然而,顾国平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股权“爆仓”无法按约过户给鲜言,鲜言在掌握了公司经营管理权后并没有如期获得公司控股权。
当年7月,慧球又有了一个不请自来的“闯入者”。从2016年7月22日起,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不断在股市购入慧球科技股份,至10月10日,它已持有4300多万股,所占股份达10.98%,成为第一大股东。而第二大股东所持股份仅为3.55%。
既然已成为最大股东,瑞莱嘉誉自然要开始谋求对慧球的管理权。但是,这遭到鲜言方面的持续阻挠,双方的缠斗不断升级,最终瑞莱嘉誉要求罢免慧球的全体董事,鲜言方面则故意制造了奇葩“1001项议案”事件。
经查,今年元旦期间,鲜言为对抗ST慧球新进大股东,指使时任董秘陆某炮制出这份股东大会议案,企图减少公司股东对瑞莱嘉誉所提8项议案的关注度,并试图以此拖延股东会的时间。议案形成后,鲜言又指使陆某发给公司董事会成员,经董事会成员签字同意后,提交上交所。被上交所拒绝后,鲜言又指使陆某先后在某股吧上违法发布议案,还注册网站再次违法发布议案。
ST慧球“奇葩”议案事件发生后,证监会当即对4名相关公司董事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针对奇葩议案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问题立案调查。1月6日,上交所启动纪律处分程序,对相关当事人公开谴责,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并对公司股票再次实施停牌处理。1月8日,证监会下属的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发表声明,呼吁全体股东积极行使股东权利,罢免相关董事监事。
迫于这些压力,ST慧球1月10日公开道歉,撤回1001项议案,宣布全体董事以及除职工代表监事以外的其他监事辞职,并在月底的临时股东大会上选举了新的董事会成员。
“顶格”处罚背后的监管风向
从此次对鲜言的处罚结果看,均依据法律法规有关行政处罚幅度的上限条款规定作出,罚款金额巨大。“顶格”处罚的背后,又体现出怎样的监管动向?
据介绍,在新的监管理念引领下,证监会上下联动,稽查部门按照专项执法行动与常规案件办理协调推进、大要案件与普通案件统筹兼顾的原则,严厉打击各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严查快办,形成威慑;行政处罚执法力度将持续加大,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重拳治乱,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为市场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以此次鲜言案为例,证监会集中优势兵力,一查到底,依法严惩有关违法人员,及时回应市场关切,表现出从严监管、绝不姑息的态度。
邪不压正。面对监管重拳,一些违法违规分子的嚣张气焰被有效遏制。这一点,从鲜言自身行为的变化上体现得最为明显。
据证监会办案人员介绍,鲜言及其团队核心成员对抗调查意识强,经常直接拒绝调查或刻意隐瞒、编造虚假事实。如以荒唐理由要求调查人员回避,胡搅蛮缠;将配合调查的保安立即开除;即使是调查组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开展工作时,被调查对象仍采取软对抗手段,拒绝在相关证据上盖章确认。“1001项议案”更是把涉案人为所欲为、狂妄嚣张体现得淋漓尽致。
然而,在强大监管压力的威慑下,鲜言这个“资本玩家”最终也表现出心虚和敬畏,态度明显转变。在证监会向其告知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后,鲜言要求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会。不过,2月28日,鲜言又向证监会递交了《放弃听证及申辩意见》等材料,表示放弃听证。此外,他还陆续递交了关于放弃行政诉讼权利声明书、法律自首申请书、积极交纳罚款的承诺书等材料,对监管部门处罚没有异议,并表示将整理名下财产,积极交纳罚款。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案罚没款巨大,充分体现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和警示作用。对市场乱象要始终有刮骨疗毒、猛药去疴的决心和魄力,证监会对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全覆盖”的执法态度,对欺诈发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和危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充分用足用好现有法律空间,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付出应有的代价,为资本市场撑起一片蓝天。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目前,违法行为表现出新的特点,大量利用现代互联网金融技术,违法行为具有隐蔽性,对市场破坏作用大,处理上存在法律供给不足是普遍现象,对证监会如何处理新型案件提出挑战。对稽查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希望在立法、修法时予以更多关注,尽快完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