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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通报5宗案件新三板再现信披违法违规案

加入日期:2017-3-4 5:40:57

  3月3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证监会近日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3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1宗内幕交易案,1宗短线交易案。其中1宗内幕交易违法案涉及益盛药业,多名涉案当人事被重罚。

  在3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中,一是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秘李维军不迟于2016年4月12日收到邮寄的署名为“魏庆华”(哥仑步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辞职信。哥仑步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信息,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哥仑步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李维军、李贤祥、瞿浩、张琪给予警告,并对李维军处以3万元罚款。

  二是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将持有的昆明机床25.08%股份全部转让给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昆明机床未披露“3个月自动解除”协议解除条款和“获得云南各部门支持”生效条件,证监会决定对昆明机床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王兴、时任董事会秘书罗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

  三是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公开发行并上市,其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既已存在由4名股东为他人代持股份的情况。2014年,证监会发现违法线索并依法查处。证监会依法决定对益盛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张益胜等20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到90万元不等的罚款。

  在1宗内幕交易违法案中,张益胜、李铁军、毕某涛、王某系益盛药业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张益胜、李铁军、毕某涛系益盛药业拟分配2013年度利润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李铁军控制使用“王某胜”和“王某”账户交易“益盛药业”,获利约444.5万元;单贵利与张益胜和毕某涛关系密切且频繁联络、接触,控制使用其本人账户交易“益盛药业”,获利约31.8万元;李冬梅与王某关系密切且频繁联络、接触,控制使用其本人账户交易“益盛药业”,获利约29.5万元。李铁军、单贵利、李冬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规定,证监会依法决定没收李铁军违法所得约444.5万元,并处以约1333.6万元罚款;没收单贵利违法所得约31.8万元,并处以约95.5万元罚款;没收李冬梅违法所得约29.5万元,并处以约88.7万元罚款。

  在1宗短线交易案中,夏咸平时任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在其任职期间内,“夏咸平”账户于2015年7月3日首次交易“雪峰科技”,7月7日再次买入,12月8日全部卖出,卖出时点距买入时点不足6个月。在调查期间,夏咸平主动向雪峰科技上缴其上述交易的全部收益。新疆证监局决定对夏咸平给予警告。

(原标题:证监会通报5宗案件 新三板再现信披违法违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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