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董事长两会建议:统一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尺度标准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您的位置:首页 >> 证券要闻 >> 文章正文

中国华融董事长两会建议:统一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尺度标准

加入日期:2017-3-6 12:57:11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赖小民近日提交关于支持资产证券化创新发展的“两会”建议。赖小民建议择机出台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办法,尽快构建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流通机制,并建立资产证券化的风险预警,实施全流程风险管理。

  赖小民称,尽管近年来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迅速,但资产证券化业务仍缺乏统一的管理规范,由不同监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领域分类监管。由于缺乏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统一规范,这些不同监管机构出台的管理制度之间的监管政策各异,尺度不一,也由此导致不同类型机构在开展同类基础的证券化业务时,面临着不同的规范,依据不同尺度的监管规则和发行政策,从而使得资产证券化市场成为一个因发行人不同、基础资产不同而受不同制度规范的、人为分割的市场。这种对同类业务存在多种不同监管政策的监管状态,显然不利于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健康发展,也更容易引发道德风险。

  当前,关于资产证券化业务主要的监管规则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颁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对银行作为发起机构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规范;中国银监会颁布的《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对信贷类资产证券化活动进行监督;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及配套的指引等。

  因此,建议以现有的资产证券化业务规范为(博客,微博)基础,根据市场运行的实践,不断健全和完善资产证券化的法律规范,及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相关配套制度,择机出台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办法,统一市场、统一标准、统一规范,以推动市场稳步、健康和创新发展。

  赖小民表示,尽管资产证券化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市场风险初显,资产证券化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评级风险和政策性风险等,在上交所挂牌交易的“14益优02”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未能在2016年5月29日到期日完成兑付,成为首单ABS违约,资产证券化市场风险已开始初显,防控资产证券化业务风险刻不容缓。

  “因此,需要加强市场风险的防范,建议建立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机制,实施全流程风险管理。”赖小民称。

  具体来说,包括采取有效措施将资产池内资产与原始资产持有人进行风险隔离,从源头上把控基础资产风险;完善风险指标体系,建立风险预测和风险评估模型,实现风险量化控制;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细化大类资产信息披露,在做好发行期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加强对存续期信息披露的管理,以及时反映产品风险变化;加强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跟踪管理和后续监督,做好产品风险的跟踪监控;合理把控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扩张速度,避免盲目和过度扩张,严格防范系统性风险。

  此外,赖小民建议,尽快构建各类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流通机制,打通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建立和完善做市商制度,放宽准入标准,引入和培育更多机构投资者,增强二级市场流动性,防止风险积聚。

编辑: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