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晚间,长江证券公告了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的预案。根据预案,此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
此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增加公司资本金,以扩大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在定价方面,长江证券表示,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他被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长江证券作为券商行业内首家推出可转债方案的券商引起业内关注。再融资新规的实行,对上市公司融资进行了很大限制。在新规刚推出之时,业内就曾普遍认为,可转债或将成为重要的融资方式。而在两周后,长江证券率先抛出业内首单可转债预案。业内人士认为,此次预案的实施或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尤其对于资本密集型企业来说,可转债更是提供了另一种融资渠道。经过几年的发展,证券公司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盈利模式和收入结构也将发生显著变化,佣金收入占比下降,利差、价差等收入贡献提升。在此背景下,资本对证券公司发展的作用将更为重要,补充资本金和经营加杠杆将成为常态。为此,在再融资受限背景下,可转债或成为券商重要的融资方式。
(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