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修订即将进入二审,注册制、功能监管、证券定义的扩展等问题被认为是修法的核心问题。不过,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昨日早上在接受上证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这些核心问题二审能否达成共识,现在还无法确定。
在3月4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披露,根据目前的安排,今年4月证券法修订草案应该能够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证券法修订草案2015年4月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为初次审议,之后的2015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时至今日,初审已过近两年。
傅莹说,证券法的修订关系到我们国家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所以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也关系到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特别是2015年证券市场异常波动后,暴露出一些新问题,需要总结经验教训,重新进行论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也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重新研究,对证券法修订草案重新做了修改。
据吴晓灵介绍,一审稿加大了信息披露的力度,加大了对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和关联交易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留下了发展的空间,同时也加强了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增加了救济渠道,加强了监管当局的监管手段。可以说,一审稿在前述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绩。
但吴晓灵说:“证券法修法的一些关键问题,比如证券定义的扩展(如集合投资计划是属于证券),以及在综合经营背景下如何实行功能监管的问题,当时就没有达成共识。”
吴晓灵指出:“在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后,对很多问题有了成功的经验,也有了更多的争议,比如说如何对待金融衍生品、如何对待股指期货等。经过近两年的研究,应该说在很多问题上取得了一些共识,起码对于一审稿中的一些内容,比如加大信息披露力度、打击造假、保护投资者、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大中介机构责任、增加监管手段等内容,估计应该保持下来,而且能够有所前进。”
对于注册制、功能监管以及证券定义的扩展等问题,吴晓灵说,因为牵涉到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等更深层次的问题,因此在二审稿能否达成共识,有所前进,现在还无法确定。
(原标题:吴晓灵:希望证券法修订二审稿对核心问题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