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金融今日公告称,公司3月30日晚间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皖证调查通字1711号):“因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但存在因调查导致定期报告调整的风险,以及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延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回查公告,2016年12月,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获证监会受理。方案显示,公司拟以21.49元/股定增8435.2万股+现金56600.18万元,合计作价237872.58万元收购海科融通100%股份,同时拟以21.49元/股募集配套资金150000万元用于支付购买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山东物流金融服务平台项目、华润MIS项目、河北“村村通”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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