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盯上了次新股,疯狂的次新股炒作或将降温。
深市次新股指数从2016年11月22日之后连续重挫,跌入熊市,打开涨停板就买入策略失效、顶部超跌30%的抄底策略失效、市值底策略失效……不仅如此,4月14日,证监会再出“重拳”,直指次新股炒作等市场操纵行为。
“针对炒作次新股和快进快出手法等恶性操纵市场行为,证监会近日部署了2017年专项执法行动第二批案件。”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4日透露,这是继3月24日证监会通报第一批专项行动案件以来,稽查部门集中部署的又一批案件。目前,相关调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部分重点案件已经取得重要突破。
次新股炒作三花招
张晓军表示,今年以来,一些新上市股票连续上涨且短期涨幅较大,价量呈现明显异常,聚积了较大风险。市场监控发现,多组高度可疑的关联账户交替炒作、合力拉抬,已经涉嫌操纵市场。稽查部门坚决查处次新股交易中的各类违法不当行为,旨在引导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理性回归,维护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这16起案件的主要特点为:
一是恶意利用“次新股”概念和股票盘面小、市盈率低的特点,通过多个账户集中快速拉抬股价,引诱市场跟风,引发个股价格暴涨暴跌。
二是成批使用地域特征明显的账户,利用短期资金优势,通过盘中拉抬、封涨停、对倒等多种欺诈手法,在短时间内轮番炒作多只股票,“团伙化”特征明显。
三是有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等利益关联方非法操纵信息披露内容和节奏,与市场机构内外结合、明暗结合、虚实结合、真假结合,联手操纵公司股价,意图通过高位套现进行非法牟利。
多只异动次新股停牌核查
而在此前,已经有多只次新股因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次数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以及收到交易所问询函而选择停牌核查。
4月12日,包括快意电梯(行情002774,买入)等多只次新股集体停牌核查。在前一个交易日,力盛赛车(行情002858,买入)也发布公告称股票停牌进行自查。
4月12日,快意电梯发布公告称,因股票收盘价格近期涨幅较大,并且在4月11日交易日均换手率连续一个交易日与前5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比值达到423倍,同时累计换手率达到52.95%,已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因此自3月24日至今,五次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鉴于上述情况,快意电梯表示公司股票从4月12日起开始停牌,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进行核查。同时,快意电梯14日发布股票停牌自查情况暨复牌公告称,公司股票4月14日开市起复牌。
同日,次新股三晖电气(行情002857,买入)发布停牌核查公告称,由于因股票收盘价格近期涨幅较大,自2017年3月23日至今,四次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公司股票自4月12日开始停牌进行核查。
此外,前段时间遭市场爆炒的次新银行股江阴银行(行情002807,买入)也于4月12日发布临时停牌公告,称公司收到了深交所出具的问询函,要求公司对股票交易进行自查。
这意味着,在一天时间里,有3只次新股由于近期股价涨幅较大而停牌核查,这在此前市场上并不多见。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停牌核查的次新股并非全部。在4月11日,次新股力盛赛车也发布了一份停牌核查公告称,因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近期涨幅较大,公司股票自2017 年4 月11 日开市起停牌。力盛赛车14日发布股票停牌自查情况暨复牌公告称,公司于4月7日收到深交所问询函,公司根据深交所问询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鉴于相关核查工作已完成,公司股票自年4月14日开市起复牌。
Wind统计数据显示,上述停牌核查的次新股中多数上市时间并不长。其中,快意电梯在停牌前刚刚上市11个交易日,三晖电气刚刚上市12个交易日,力盛赛车上市交易的时间更短,仅有10个交易日。
从涨幅方面来看,快意电梯等个股停牌前股价较发行价已经有较大涨幅。以三晖电气为例,发行价为10.26元/股,而在停牌核查前收盘价已经达到42.17元/股,累计涨幅达311%。江阴银行在近5个交易日连续上涨,累计涨幅达22.95%,在停牌核查前一个交易日盘中,江阴银行股价还创出了历史新高的23.1元/股。
证监会连出组合拳
“操纵市场制造人为交易,误导和欺骗其他投资者,严重破坏市场定价功能,容易积聚市场风险,历来是证监会稽查执法的重点。”张晓军强调,任何时期、任何领域、任何形式的操纵行为都不可能逃离监管执法视野,也必将受到法律严惩。有效打击次新股炒作等市场操纵行为,离不开理性的市场环境。广大投资者切莫盲目跟风,切莫出借账户给他人使用,警惕成为操纵市场的受害者。有关案件进展,证监会将陆续公布情况。
此前,业内人士在分析证监会从严监管态势时指出,
2016年以来,证监会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加强监管,规范资本市场运行上,而“从严监管、依法监管、全面监管”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也贯穿了证监会近年来的工作思路。
除了加强稽查执法外,张晓军14日还透露,证监会近日组织开展证监会组织开展了律师事务所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证券法律业务专项检查工作。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执业行为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勤勉尽责,是否严格履行了尽职调查各项义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书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检查内容包括律师事务所、律师核查验证义务的履行情况,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书质量情况,律师事务所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执业利益冲突防范情况,工作底稿制作、保存情况等。
张晓军强调,在检查过程中发现IPO项目或律师事务所、律师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证监会将依法从严处置,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次专项检查结束后,证监会将向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方面通报检查结果,并将所查处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违规失信情况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
张晓军透露,下一步,证监会将在总结前期专项检查的工作经验基础上,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监管工作推向深入,逐步实现检查监督全覆盖。
同时,证监会还宣布将持股行权试点区域从上海、广东(不含深圳)、湖南三个地区扩展至全国,以便更充分发挥持股行权的积极作用,扩大持股行权工作覆盖面,全面落实法律赋予股东的各项权利,带动更多中小股东行使权利、维护权利,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