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中国人大网发布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根据计划,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拟于今年6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制定房地产税法等列入预备级研究论证项目。
立法工作计划称,2017年是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最后一年,要坚持将党中央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立法项目作为重点,扎实做好民法总则的审议出台工作,积极推进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着力做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点立法工作,做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方面的立法工作,落实好党中央有关改革举措实施规划和年度任务部署的相关立法工作。
根据立法计划,今年4月将继续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测绘法修订草案、核安全法草案;6月继续审议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草案、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国家情报法草案;在2016年12月初次审议的电子商务法草案将于今年8月二审。
立法计划还显示,2017年初次审议的法律案共14件,如6月将审议国家监察法草案、公共图书馆法草案、国歌法草案、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8月将审议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草案;社区矫正法草案将于12月初次审议。
此外,修改法官法、检察官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土地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等,制定房地产税法、关税法、耕地占用税法、原子能法、刑事被害人救助法等立法项目,列为预备及研究论证项目。
立法工作计划称,上述立法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在2017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对有关方面提出的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农村金融等方面的立法规划外项目,由有关方面继续研究论证。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是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我们党将召开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圆满完成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1.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立法工作的指导方针和目标任务,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强涉及改革的法律立改废释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确保立法反映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期待,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大立法事项、法律起草及审议中涉及的重大体制、重大政策调整问题等事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2. 为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提供法律制度保障。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 围绕构建发展新体制完善法律制度。强化对民事权利的保护,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等法律制度,制定民法总则,加快推进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工作。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制定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等单行税法。着力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制定电子商务法,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证券法、标准化法等。
4. 加强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法律制度建设。制定社区矫正法,修改红十字会法、测绘法等,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制定基本医疗卫生法、公共图书馆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保障人民文化权益。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修改水污染防治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核安全法、国家情报法,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制定国歌法。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制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5. 做好改革试点授权决定相关工作。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及时作出有关改革试点的授权决定。对正在实行的相关改革试点授权决定,认真做好审议试点情况报告的有关工作;对已经到期的相关改革试点授权决定,及时总结评估实施情况,依法推动试点经验推广复制,适时修改完善有关法律。
6. 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强化协同配合,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立法工作的部门利益的法律化和争权诿责现象,增强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做好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重要法律草案工作。研究制定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和立法涉及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工作规范。
7.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立法工作制度化建设,开展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工作,健全立法论证、听证机制,做好法律案通过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工作,继续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健全法律草案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落实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做好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的前期调研工作。
8. 做好与港澳基本法实施有关的工作。配合开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20周年纪念活动,加大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宣讲力度,深刻阐述中央对香港政制发展、坚决反对“港独”等问题的原则立场,引导港澳社会正确理解和认识“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和基本法。跟踪研究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等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加强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本地立法的备案审查工作。
9. 认真做好国际条约的决定批准工作。做好条约议案的审议工作,依法行使决定批准或加入国际条约的权力,为我国参与全球治理提供有力保障。
二、行使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
10. 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力度,保证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推动解决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解决制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瓶颈问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11. 加强宪法实施监督。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认真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依法组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加快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化平台建设,对违反宪法法律的法规、司法解释加大监督纠正力度。
12. 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著作权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种子法、网络安全法和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情况,推动法律正确有效实施。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13. 加大对预算决算的监督力度。严格贯彻实施预算法,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16年中央决算的报告、201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推动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围绕预算法实施情况、非税收入规范管理进行专题调研。做好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改革的部署,研究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14. 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加强对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跟踪和分析;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的报告,继续推动化解过剩产能,着力振兴实体经济。
15.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围绕推动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国家财政教育资金分配和使用、药品管理、文化遗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研究处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围绕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华侨权益保护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16.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促进公正司法,健全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17. 完善监督方式方法。结合审议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报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等,开展专题询问。总结经验,充分发挥专题询问对推动改进工作的建设性、促进性作用。完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做好执法检查六个环节的工作,增强整改落实效果。综合运用专题询问、专题调研、跟踪监督等方式方法,形成监督合力。
18. 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提高来信来访办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修改制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办法》。严格落实《全国人大代表转交群众信访件处理办法》,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反映的群众信访事项。加强对群众反映问题和诉求的综合分析,为改进相关工作提供参考。大力推进信访信息系统改造工作。
三、认真做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19. 做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有关工作。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制定有关法律文件,主持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指导、督促各选举单位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深刻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教训,严密防范措施,严明纪律规矩,确保换届工作正确方向,确保选举工作弊绝风清。组织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依照修改后的选举法,加强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20. 做好指导地方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发挥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平台作用,推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加强与有关方面协调配合,及时了解和掌握地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认真研究有关法律问题和工作问题。
21. 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宪法和选举法等法律,宣传严肃换届纪律、严格依法选举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生动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特点和优势。
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22. 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深入落实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代表制度,支持和保障代表通过多种形式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反映有关情况及意见建议。做好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工作,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门委员会有关会议和活动等。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重要事项,推动“一府两院”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23. 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贯彻落实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加强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完善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处理反馈机制,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加强和改进代表专题调研、集中视察、代表小组活动,支持和保障代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
24. 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水平。把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作为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关键环节,完善代表议案审议工作机制,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增强办理实效。积极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信息平台建设和建议公开工作。
25. 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监督。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精神,把加强代表履职管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代表思想政治作风建设,督促代表依法履职尽责。加强代表同原选举单位的联系,积极推进代表履职档案建设,记录代表履职情况。做好代表培训工作,实现基层代表本届任期内至少培训一次。总结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履职经验,大力宣传代表依法履职的先进事迹。
五、积极开展对外交往
26. 切实增强议会交流合作实效。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外交大政方针和总体部署,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加强与外国议会和国际及地区议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推动落实高层领导人达成的共识,巩固政治互信,增强务实合作,增进人民友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为增强我国在国际和地区格局演变中的主动有利地位,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27. 发挥高层互访的引领作用。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全力做好委员长出访工作,统筹安排好委员长会议其他组成人员的外事活动,有重点地邀请外国议会领导人访华。加强对议会高层交往的总体设计和运筹谋划,不断开拓创新,丰富高层互访的内容和形式,推动交流合作,促进国家关系全面发展。
28. 巩固和深化与有关国家议会的机制交流。做好美国新一届国会工作,推动其尽快恢复与我全国人大机制交流,为中美关系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发挥建设性作用。密切与俄罗斯议会两院高层交往势头,加强各层级交流合作,开好中俄议会合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保持中英、中德议会定期交流机制,做实深化中法议会交流机制等,积极做欧洲议会工作。认真筹备和举办与日、韩、巴西、南非等相关国家议会的机制交流活动。做好周边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议会工作。把握交流议题和议程设置,丰富交流内容,增强交流实效。
29. 广泛开展与外国议会各层次友好往来。继续加强与各国议会联盟的合作,参加议联第136、137届大会,办好发展中国家议员研讨班,谋划好金砖国家议会领域相关活动,积极参与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活动。统筹安排各专门委员会、友好小组、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的对外交往,加强与外国议员、议会工作机构、议员助手等的友好交流,深入开展治国理政经验交流借鉴。
六、加强人大新闻舆论工作
30.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认真贯彻党中央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全面加强人大新闻舆论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特别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的宣传,生动展现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新气象新局面,增强全社会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31. 深入宣传人大依法履职情况。紧紧围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心任务做好宣传报道,全面反映人大工作新进展新成效。精心组织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会议的新闻报道,讲好中国故事、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展现中国风采。发挥人大在立法宣传工作中的权威性和主导性,突出做好社会关注度高、政治敏感性强的重要法律案解读和说明工作,增强宣传实效。拓展人大监督工作宣传报道的深度和广度,重点围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开展宣传报道,更好地推动有关方面加强和改进工作。加强人大新闻发布工作,妥善回应社会关切,把握舆论引导先机。
32. 加强人大新闻舆论阵地建设。鼓励和支持主流媒体充分报道人大工作,办好报道人大工作的专刊、专栏、专版和专题节目,为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人大工作搭建平台、提供便利。充分发挥中国人大杂志、中国人大网和地方人大报刊、网络的作用,充实内容,丰富内涵,增强效果,使它们成为人大新闻舆论工作的主渠道、主阵地。适应现代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要求,注重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积极占领人大工作网络舆论阵地。
七、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33. 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指导。继续加强与地方人大的工作联系,密切工作协同,开展工作交流,依法进行监督和指导,增强人大工作的整体实效,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2015年18号文件精神情况的跟踪调研和宣传报道,总结交流地方行之有效的探索和经验,进一步巩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成果。举办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组织换届后的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34. 加强对地方人大立法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指导。办好第23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召开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专题会议。继续举办地方人大立法工作专题培训班,逐步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加强对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大力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研讨和经验交流。贯彻党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部署要求,加强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交流有益经验做法,支持地方人大依法探索、积极推进,更好发挥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
八、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35. 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有效地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人大的各项工作中去。坚持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制度,完善和丰富常委会专题讲座,不断加强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
36. 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党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设立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分党组为契机,加强专门委员会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常委会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的领导,统筹做好全国人大意识形态、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各项工作。
37. 全面加强全国人大机关建设。用好巡视整改工作成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推进制度建设,加强对制度执行的检查监督,强化制度约束,增强制度刚性。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推进作风建设,严防“四风”反弹回潮。自觉接受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抓早抓小,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快推进中国人大网和人大机关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加强网络和涉密信息载体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干部监督管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全国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切实提高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水平。
38. 总结本届以来人大各项工作。深入学习、阐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全面梳理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各方面工作,系统总结经验和做法,深入探索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为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积极贡献。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在认真总结工作基础上,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
九、认真做好代表大会的组织、筹备和服务保障工作
39. 开好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按照党中央批准的关于召开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召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职责,全力以赴、缜密细致地做好大会的各项组织、筹备和服务保障工作,持续推进大会会风建设,确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广泛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40. 认真做好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负责、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项筹备工作,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为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胜利召开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