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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系4家公司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书:信披违法被罚千万

加入日期:2017-5-9 22:06:23

  5月9日晚间,方正证券(601901)、中国高科(600730)、方正科技(600601)和北大医药(000788)披露收到了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5月5日证监会披露上述4家公司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案件的后续。

  此前证监会在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披露了上述案件的案情,对北大方正原CEO李友给予顶格30万元罚款,并给予终身市场禁入的处罚。而此前李友因犯内幕交易罪等多项犯罪,一审获刑四年六个月并被罚7.5亿元。

  证监会发布的消息称,对方正证券信息披露违法等4宗案件集中进行了听证、复核,案件主要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股东等未依法披露关联关系、关联交易、重大协议等,案件涉案主体多、链条长、手法隐蔽、持续时间久,4宗案件共涉及49个主体,其中,法人主体10个,自然人主体39个,罚款金额共计1113万元。

  下为上述4家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告摘要。

  方正证券

  违法行为:

  一,方正集团及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德科技”)、西藏昭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昭融”)、西藏容大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容大”)隐瞒关联关系,未配合方正证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这包括:

  1、方正集团与利德科技、西藏昭融、西藏容大之间存在关联关系;2、方正集团及利德科技、西藏昭融、西藏容大未按规定报告关联关系;3、方正证券未按规定披露方正集团与利德科技、西藏昭融、西藏容大的关联关系。

  二,方正集团未将签署补充协议的相关情况告知方正证券,未配合方正证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监会决定:

  一,对方正集团、利德科技、西藏昭融、方正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李友、何其聪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余丽、郝丽敏、雷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四,对韦俊民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中国高科

  当事人: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余丽,时任中国高科董事长兼任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资源)总裁;周伯勤,时任中国高科董事兼任北大资源副总裁(分管财务);郑明高,时任中国高科总裁兼财务总监;刘玮,时任中国高科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刘丹丹,时任中国高科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俞惠龙,时任中国高科副总裁;夏杨军,时任中国高科董事;卢旸,时任中国高科董事;林学雷,时任中国高科董事;龚民煜,时任中国高科董事;孙醒,时任中国高科独立董事;陈卫东,时任中国高科独立董事。

  违法:

  一,相关主体之间的关联关系。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为中国高科第一大股东。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国信”)为中国高科的全资子公司。同时,方正集团实际控制武汉天馨物业发展有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天馨”)和武汉天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天赐”)的财务、人事、经营班子等,是其实际控制人。中国高科与武汉天馨、武汉天赐因同受方正集团控制而存在关联关系。

  二,中国高科与武汉天馨、武汉天赐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武汉天馨购买武汉国信商铺的5106.585万元房款来源于北大资源,且经方正集团批准;2、武汉国信支付武汉天赐236.79万元采购款。

  证监会决定:

  一,对中国高科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余丽、周伯勤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郑明高、刘玮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四,对刘丹丹、俞惠龙、夏杨军、卢旸、林学雷、龚民煜、孙醒、陈卫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方正科技

  违法:

  一,方正科技未按照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1、方正科技方正科技各经销商间的关联关系;2、方正科技未披露同方正科技各经销商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方正集团、武汉国兴未按规定披露持有方正科技股票事项。

  证监会决定:

  一,对方正集团、方正科技、武汉国兴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李友、方中华、易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侯郁波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四,对徐文彬、刘欲晓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五,对李晓勤、千新国、朱兆庆、胡永栓、黄肖锋、贾朝心、傅林生、何明珂、董黎明、邱泽珺、蒋艳华、王善迈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北大医药

  当事人: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药”),住所:重庆市渝北区。

  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泉控股”),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北大资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资源控股”),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李国军,男,1975年8月出生,时任北大医药董事长,同时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高级副总裁、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疗)副总裁(分管北大医药),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胜瑞刚,男,1972年1月出生,2012年11月至2013年9月任政泉控股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住址:北京市朝阳区。

  贾鑫,男,1977年5月出生,2013年9月任政泉控股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住址:北京市朝阳区。

  张兆东,男,1949年12月出生,时任北大资源控股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余丽,女,1966年3月出生,2012年2月至2014年3月,历任北大资源控股董事、总经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违法行为:

  一,政泉控股通过与北大资源控股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书》,代北大资源控股持有4000万股北大医药股票,占北大医药总股本的比例为6.71%。

  二,政泉控股、北大资源控股未及时将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事项告知北大医药

  证监会决定:

  一,对北大医药、北大资源控股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政泉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三,对李国军、张兆东、余丽、胜瑞刚、贾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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