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证券日报》记者从证监会获悉,证监会近日依法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1宗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3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1宗限制期内交易股票案。其中,1宗限制期内交易股票案涉及南兴装备,该案中,南兴装备原副董事长离职后因误操作违法减持被罚。
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在1宗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中,西南证券因在“九好集团忽悠式重组案”中未尽勤勉职责,未能发现九好集团虚增3亿元银行存款,3亿元银行贷款及3亿元定期存单质押的违法事实,存在重大遗漏,基于此,证监会对西南证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并没收其业务收入100万元,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西南证券两位责任人各处以10万元罚款。
在1宗限制期内交易股票案中,陈俊岭于2011年1月份至2016年5月10日期间任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兴装备)副董事长、董事,2016年5月11日正式离职。2016年5月31日,南兴装备披露《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陈俊岭在其中承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按持股比例计算,陈俊岭通过有广州暨南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暨南投资)等间接持有南兴装备约27.68万股,暨南投资在出售股份时将严格履行陈俊岭所作出的有关承诺。2016年6月2日至7月6日,暨南投资将持有的南兴装备全部卖出,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操作,暨南投资将其中为陈俊岭预留的作为其离职后6个月内不减持的股份也全部卖出,导致陈俊岭违法减持27.68万股南兴装备,违法减持金额约为1300.36万元。陈俊岭在离职后半年内转让所持有的“南兴装备”股份,违反了《公司法》和《证券法》相关规定。鉴于陈俊岭为防止违法减持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违法行为的发生系参股公司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具有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依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陈俊岭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除此之外,证监会分别对3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了相应的处罚。
邓舸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证监会将持续对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始终保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和作用。
(原标题:证监会通报5宗案件 南兴装备原副董事长离职后违法减持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