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锦龙股份受贿案不予起诉
北京商报讯(记者 彭梦飞)锦龙股份(000712)6月11日晚间公告称,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原董事长杨志茂在公司收购东莞证券时行贿的案件终于有了结果,公司因为主动坦白被不予起诉。此前因为此次行贿案件,东莞证券的IPO进程被迫暂停,锦龙股份并未公告东莞证券何时恢复IPO申请。
据锦龙股份公告称,6月9日,公司现任董事长蓝永强代表锦龙股份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以下简称“广西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领取了《不起诉决定书》,这也预示着公司将被免于受到牵连。
《不起诉决定书》 显示,锦龙股份涉嫌单位行贿罪一案,由广西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侦查终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移送审查起诉。
经广西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依法审查查明,杨志茂为使公司在收购东莞证券股权事项中得到关照和帮助,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6411万元。
广西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认为,锦龙股份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具有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单位行贿行为的情节,根据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锦龙股份不起诉。
锦龙股份表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运作正常。不过公司并未公告何时重启东莞证券的IPO进程, 锦龙股份将在6月12日开始正式复牌。
5月2日,锦龙股份接到参股公司东莞证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通知,鉴于公司涉嫌单位行贿一案对东莞证券IPO并上市可能产生的影响,东莞证券在近日向证监会报送了《关于中止审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证监会也表示了同意。
目前看来,锦龙股份不会因为行贿案被起诉,但是东莞证券是否会因为行贿案影响公司的IPO还无法确定。不过综合来看,对于锦龙股份来说,此次不被起诉属于一定程度的利好。
锦龙股份5月2日宣布了东莞证券IPO暂停的利空,公司股价5月3日、5月4日和5月5日连续3个交易日跌停,7个交易日下跌了34.46%。此次虽然没有东莞证券重启IPO的利好,但是公司不被起诉也属于一定程度的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