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8日,宝利国际(300135 )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此,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告诉《投资快报》记者,早在处罚告知阶段,已经代理两位股民起诉,预计有更多股民参与索赔。
公告显示,宝利国际因五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证监会处以60万元顶格处罚,此外,周德洪等五人被处警告和3万-30万元不等的罚款。宝利国际表示接受证监会处罚,诚恳地向投资者致歉。
厉律师表示,相比处罚告知书的结果,正式处罚的严厉程度略有减轻,取消了对周德洪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几个月前,我们率先代理两位股民起诉宝利国际索赔27万元,南京中院已经受理,目前在等待开庭。公司当时股东7.3万人,目前绝大部分适格股东仍在观望、尚未起诉,提醒符合条件的股民及时参与。”厉律师提示,根据司法解释,在2015年7月4日至2015年11月24日期间买入宝利国际,并在2015年11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律师费是风险代理,股民获赔后再支付。
律师提醒,股民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该股票打印到现在或全部卖掉之日)、详细联系方式。
(原标题:宝利国际被证监会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