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6月15日讯
证券时报新三板论坛讯,朗德金燕(833479)6月15日公告,公司于2017年6月14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关于对北京朗德金燕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北京证监局调查,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将6700万元资金拆借给控股股东山西晋煤集团金鼎煤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形成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截止2016年12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占用资金全部收回。
北京证监局称,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根据相关法规,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另外,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晋煤集团金鼎煤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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