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6日表示,证监会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了2宗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案,2宗内幕交易案,1宗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其中,1宗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涉及到天元律师事务所,天元律师事务所作为鞍重股份和九好集团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法律服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证监会决定没收天元所业务收入150万元,并处以750万元罚款,并对直接负责人员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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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内幕交易破坏市场公平投资秩序 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为配合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宣传活动“内幕交易”专题,深交所推出“市场法制教育”专题案例,通过揭示形形色色的内幕交易案例,增强市场各方的守法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近年来,内幕交易成为官员腐败、利益输送的新渠道,相较于贪污受贿等传统形式,以证券市场为通道进行的利益输送和腐败形式更隐蔽、收益更高、危害更大,还衍生出上市公司和政府官员之间扭曲的利益捆绑关系。
2013年3月5日,W股票停牌,随后公布了系列利好消息:3月7日,上市公司公告了拟实施每10股转增10股的高送转方案;3月12日,上市公司公告《股权收购意向书》,拟收购金矿采矿权等资产;5月16日,上市公司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配套融资预案》,拟将大股东控股的公司装入上市公司。
刘某某在任某市市长期间,因工作关系结识W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张某。2011年1月,刘某某调任某省某部委任厅级官员,张某在该部委申请项目,与刘某某经常接触。2013年2月26日刘某某打电话给张某打听相关项目进展情况,张某告知刘某某拟把相关项目装入上市公司并定向募集资金。次日起,刘某某儿子账户、儿媳账户以及朋友账户转入大笔资金,刘某某配偶高某某控制本人及儿子、朋友账户在家里的电脑下单,在停牌前的3天时间内突击买入W股票37万余股,交易金额303万余元。以复牌后首日打开涨停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盈利151万余元。
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寻某为上述系列利好事项的主办人,其控制“邓某”账户,于2013年2月累计买入W股票45万余股,交易金额330万余元,以复牌后首日打开涨停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盈利240万余元。
目前,证监会已将涉案嫌疑人刘某某、高某某、寻某等移送公安机关。
政府官员从事内幕交易不但破坏了市场的公平投资秩序,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还败坏社会风气,是一种以权谋利、损公肥私的新型贪腐现象,必须予以严厉打击。(来源:深交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