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在6月1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披露,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涉案金额最大的一宗是马永威、曹勇操纵股价案。
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追涨”的心理,人为制造“涨停板”,吸引投资者跟风买入推高股价,一旦操纵者获利出逃,股价就会失去支撑,甚至出现持续暴跌,使追高买入的中小投资者成为“接盘侠”。
今年行政罚没款超61亿,全年将创新高
在6月16日的例行发布会上证监会表示:2016年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数量、行政处罚罚没金额、市场禁入人数较2012年分别增长221%、876%、217%。2017年1至5月已作出罚没款61.44亿元,市场禁入29人,全年又将创历史新高。证监会强调,投资者应保持警惕,不要盲目追涨杀跌。
目前证监会已正式启动“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活动第二阶段工作,以“警惕市场操纵”为主题,相关案例分为四种类型:
一是行为人通过拉涨停短线操纵证券价格;
二是行为人在尾市阶段操纵证券收盘价格;
三是行为人操纵期货市场合约价格;
四是证券从业人员抢帽子交易操纵市场。
那么这四种操纵手法你都知道吗?
拉涨停短线操纵证券价格
在证监会公布的处罚决定书中,详细披露了马永威这位“85后”,是如何在短短14天(8个交易日)操纵“福达股份(603166)”股价获得暴利的?
马永威等人在自己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影响交易价格,利用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封涨停”,然后在涨停板大量申报买单维持涨停价格,同时频繁的虚假报撤单。2016年7月5日至7月12日,涉案账户以买入为主,拉抬建仓,股价涨幅52%,与同期上证综指相比偏离50个百分点。7月15日至7月18日,涉案账户组以卖出为主,股价跌幅15%,与同期上证综指相比偏离15个百分点。期间,该股日均交易量是前8个交易日日均交易的4倍,是后8个交易日的2倍。
据第一财经披露,马永威等人采用“底部吸筹、边建仓边拉升”的手法,引诱不明真相的投资者参与交易,3~5个涨停之后,大规模出货造成个股暴涨暴跌。
具体手法是,选择总股本较小,流通市值在30亿以下的冷门股票,低成本吸筹、控盘,不动声色地建仓。拉抬阶段,在控制的账户之间对倒,伪造交易活跃假象,引导其他投资者跟进,盘中连续高价申买,拉抬股价;分时走势直接、生硬,波动幅度较大,断层频繁明显。在股价封至涨停的情况下,继续以涨停价大量申买,强化尾盘涨停趋势,继续诱导其他投资者跟风。出货阶段通过虚假报单撬动跌停板完成出货,诱骗其他投资者充当“接盘侠”,大量不明真相的投资者因高位接盘被套牢。马永威等人获利共计约2288万元。证监会决定对马永威、曹勇罚没9153万元。
尾市阶段操纵证券收盘价格
牛散唐汉博2012年涉嫌操纵华资实业股价被证监会处罚。唐汉博控制“张某金”、“陈某”、“关某”、“唐某斯”、“王某中”、“王某晖”、“杨某”、“赵某斌”、“朱某喜”等9个账户2012年2月27日至3月2日采取虚假申报、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方式影响“华资实业”证券交易量和价格。唐汉博操控股价的手法是:
第一阶段建仓(2012年2月27日13:50:24至2月27日14:53:47)属于账户组的建仓阶段,合计买入845万股。
第二阶段拉升(2012年2月27日14:53:48至2月28日15:00:00),属于账户组的股价拉升阶段,合计买入1,799万股,合计卖出180万股。其中,2月27日14:53:48至14:54:33,账户组以高于市场成交价的方式进行了四笔大额买委托,分别为申报前一秒卖委托第1档申报量的178、34、6、66倍,账户组在该时段内的申买量占同期市场申买量比例、买成交量占同期市场成交量比例分别为80.14%和91.62%,市场成交价上涨1.18%。
2月28日,账户组申买量占市场申买量比例和账户组买入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分别为50.89%和38.68%,对倒量占账户组当日卖出成交量的比例为76%。该股涨停后,账户组以涨停价申报381万股,未成交303万股,占当日收盘后涨停价待成交数量71.21%。账户组以涨停价格买成交的数量占市场当日该股涨停价买成交量74.81%。
第三阶段出货(2012年2月29日至3月2日),属于账户组的卖出阶段,该阶段账户组合计卖出3082万股,合计买入747万股,余股已全部卖出。其中,2月29日,账户组买入撤单占比79%;卖出撤单占比25%。账户组以高于市场成交价的第1档位价进行46笔买委托,共计978万股。3月1日,账户组撤单占比70%。3月2日,账户组撤单占比81%,对倒量占账户组当日买入成交量的比例为97%。该阶段账户组合计卖出3082万股,合计买入747万股,余股129万股,余股已全部卖出。
操纵期货市场合约价格
姜为操纵“甲醇1501合约”操纵案是全国首例操纵商品期货合约价格刑事案件。2014年11月14日至12月16日,为确保所持买期套保持仓顺利进入交割月,国内第一大甲醇贸易商欣华欣公司时任总经理姜为运用42个机构账户和个人账户,通过囤积甲醇现货和集中资金优势(共动用资金14亿余元)、持仓优势操纵“甲醇1501合约”,被证监会依法处以100万元罚款、采取终身期货市场禁入措施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证券从业人员抢帽子交易操纵市场
朱炜明“抢帽子”操纵案,此案是一起典型的证券从业人员用“抢帽子”手法操纵市场非法获利的案件。上海证监局调查发现,原国开证券经纪人朱炜明利用其掌握、控制的亲属的证券账户事先购买了“利源精制”、“万马股份”等十只股票。
随后,朱炜明利用其在财经频道担任特邀嘉宾的身份,在节目中公开评价、预测上述股票,并在节目播出后的3个交易日内卖出,获利近44万元。调查同时发现,朱炜明在2010年8月20日起约四年内,通过其控制的亲属的证券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交易,构成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行为,违法所得约400万人民币。证监会依法对朱炜明上述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时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
(原标题:这些股价操纵手法你知道吗?证监会:全年处罚又将创历史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