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让欣泰电气大股东履行回购承诺
欣泰电气欺诈上市,现在被深交所判令强制退市,虽然这个退市存在太多的争议,投资者也有诸多不服,但是时至今日,欣泰电气的退市之路已经难以逆转,那么大股东对于中小投资者的回购承诺,是不是也应该提上议事日程呢?
在欣泰电气的招股说明书中,大股东明确承诺,如果财务数据有不实之处,将会回购全部发行的股票,现在东窗事发,投资者的财富眼看就要化为乌有,如果最终让中小投资者承担了欺诈上市的损失,那将是A股市场的最大悲哀,证监会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言论将成为一纸空文。
大股东拒绝履行回购承诺,其理由是没钱,这个说法并不能成为不回购的条件。试问,假如张三向银行申请贷款,李四同意为张三担保,那么当张三无力归还贷款的时候,李四用不用归还银行贷款?答案显然是要还的,那么欣泰电气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正是作为这个担保人的位置,欣泰电气大股东无力履行回购承诺,那么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就有义务代替大股东履行回购承诺,而不是设定种种条件只向少数投资者赔偿少数损失。因为欣泰电气事件受损害的中小投资者整个群体,他们的损失是全部的欣泰电气股票市值,兴业证券避重就轻的做法令投资者失望,同时也不符合招股说明书中大股东回购股份的承诺。
那么问题来了,兴业证券有没有责任代替欣泰电气大股东回购股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曾说,保荐机构不能只荐不保。本栏认为这不是证监会新规定保荐机构有保的责任,而只是一种重申强调,是对于保荐机构应保不保的谴责,即保荐机构自始至终就应该承担保的责任。
现在欣泰电气即将进入退市整理期,如果不出意外,欣泰电气的股价仍将出现大幅下跌,投资者群体将会面临巨大的投资损失,兴业证券可能会说在过去30个交易日买入欣泰电气股票的投资者都是赌徒,他们不值得保护,他们也没有获得赔偿的权利。但如果没有这些投资者去买入股票,那么欣泰电气的股价必然会是连续30个跌停板,原本的投资者毫无出逃的机会,兴业证券也需要赔偿全部的市值。
本栏认为,不能因为有投资者买入了其他投资者的欣泰电气股票,从而减少欣泰电气大股东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的赔偿责任,同时大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是回购股票,而非赔偿损失,这两者是不同的,本栏认为,欣泰电气暂停上市前的30个交易日就是非常错误的,破坏了应获得赔偿投资者的持股结构,未来的退市整理期30个交易日也是毫无意义的,只能让欺诈上市的责任人偷笑,让投资者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