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昨日发布《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下称《指引》),并自7月起实施。按照要求,证券经营机构须在今年年底前完成适当性管理技术系统的改造升级。由于现有投资者参与证券期货交易是按原有的制度安排进行的,《指引》在实施时将实行区别对待、新老划断。
与《指引》一起发布的,还有《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产品或服务风险警示及投资者确认书》等8个附件,是中证协为方便证券经营机构履行适当性义务而提供的参考模板,各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对其进行调整和完善。
《指引》明确了证券经营机构了解投资者信息的方法及对普通投资者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的方法。要求各机构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投资者。
按照《指引》,普通投资者可按风险承受能力划分为五级,由低到高分别为:C1、C2、C3、C4、C5。其中,C1级是“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风险容忍度或者不愿承受任何投资损失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自然人”,是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由低至高至少划分R1、R2、R3、R4、R5五级,《指引》根据产品或服务的性质、复杂性、可理解性、流动性、透明度以及损失程度等因素,确定了各级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特征,形成《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供行业参考。
进行适当性匹配时,各机构需根据自身及普通投资者实际情况,确定匹配的具体方法,也可以参照下方式确定: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产品或服务;C2级投资者匹配R2及以下级(R1)产品或服务,以此类推。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根据规定,证券经营机构可通过由投资者填写《投资者基本信息表》等多种方式了解投资者基本信息,并通过投资者填写《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
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风险评估问卷是了解投资者信息的一种方式,也是过去行业内一直通用的方式。问卷中主要包括了投资者财务状况、投资知识、投资经验、投资目标、风险偏好,以及年龄、学历、婚姻及家庭情况等信息。“从现实实践来看,被评为C1级的投资者数量应该是极少的。具体到人,各机构应当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客户的实际情况具体把握。”
该负责人也特别指出,问卷不是了解和评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唯一方式。经营机构还应当结合实际,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了解你的客户”。同时,适当性匹配是机构给出的销售建议,并不能取代投资者的决定,如果投资者执意购买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服务,证券经营机构要尽到告知风险义务,达到卖者担责;投资者也需知悉风险,自主决定,达到买者自负。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机构是实施风险评估的主体,在统一标准的基础上,各家的分类标准也会存在一定差异,投资者在不同机构获得的评级可能会有差别。“不同机构的评级不应相差甚远。”上述负责人表示,任何时候都不排除个别不规范的机构出现恶意竞争的现象,低者高评或者高者低评都是没有尽到适当性义务的表现,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付出代价。
《指引》发布实施后,各机构需要完成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技术系统等两方面的准备工作。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及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以投资者买入产品为目的提供证券经纪、投资顾问、融资融券、资产管理、柜台交易等金融服务的,都适用此《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