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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智慧遭上交所问询 疑夸大2016年亏损金额

加入日期:2017-6-29 8:52:56 【顶尖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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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9日讯 昨晚,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智慧(4.10 -0.97%,诊股) 证券代码:601519)发布关于收到上交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收到了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举报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783号)。公司将按照《问询函》的有关要求,依法合规开展相关工作、核实相关信息,于2017年7月3日前书面回复《问询函》并对相关内容予以公告,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近日,我部收到有关你公司2016年年报相关诉讼事项会计处理的实名举报。举报人称,公司通过多计预计负债的方式,夸大了2016年的亏损金额。鉴于上述事项对公司影响重大,现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举报称,公司公告的2016年收到的应诉通知书所涉金额与公司2016年年报披露的预计负债1.88亿元金额不一致,公司存在将2017年涉讼金额跨期确认为2016年预计负债的情形。请公司核实上述举报事项是否属实,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恰当。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举报称,前期相关律师征集投资者诉讼时,认定投资者的索赔资格为“在2014年2月28日到2015年4月30日之间买入大智慧股票,并且在2015年4月30日收盘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造成亏损的投资者”。此外,2017年3月23日,公司发布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法院认定投资者的索赔资格为“在2014年2月28日到2015年11月7日之间买入大智慧股票,并且在2015年11月7日收盘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造成亏损的投资者”。举报称,公司据此已足以判断大量提起诉讼的投资者不满足索赔条件,该部分投资者的诉
  讼请求金额不符合确认“预计负债”的条件。请公司核实上述举报事项是否属实,公司确认的预计负债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编辑: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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