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会计部针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业务进行了监管风险提示,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中归位尽责,提高挂牌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这份名为《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6号——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以下简称《风险提示》)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向各证监局下发,证监局再向辖区挂牌企业转发。
《风险提示》指出,由于新三板挂牌备案速度快、公司存量基数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抢占市场,只重视业务承揽而忽视了业务质量控制,导致审计质量控制不到位,执业质量偏低。
截至目前,新三板共有挂牌公司11283家,大约是A股上市公司的3倍,并且绝大部分是在过去三年中挂牌的。今年年报季,有超过11000家挂牌公司应披露2016年年报,是中国资本市场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年报披露潮。
根据《风险提示》,会计师事务所在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中通常存在三类问题。有的在承接业务一开始就没有评估好自己能否胜任,也没充分估计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诚信情况。在审计业务中,也没有严格执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企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时,前后任会计师之间也缺乏有效沟通。
《风险提示》认为,会计所不能尽职履职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原因,与A股上市公司相比,新三板挂牌公司通常业务规模较小,业绩期间较短,且控制权较为集中,客观造成了其面临更高的管理层舞弊风险。此外,财务管理信息化程度较低。因此,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应对此有特殊考虑,增加程序专门应对。
实际上,由于在新三板申请挂牌的公司通常时间紧迫,也可能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对舞弊风险的评估和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测试不充分,进而使得审计结论出现偏差。
因此,《风险提示》要求会计所对被审计单位要有基本认识,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历史沿革、所处行业、主要业务模式、主要财务数据分析、内部控制情况、管理层诚信情况等。还要挑选具有胜任能力和必要素质的人员来执行审计业务。
对属于新兴高新技术行业的被审计单位,会计所除了需要了解行业的基本情况和发展现状以外,还应重点关注行业的稳定性、发展趋势、竞争程度和如政策风险等。对于成立时间较短、处于成长期的被审计单位,会计所还应关注开发新产品或提供新服务失败或者业务扩张失败等导致的经营风险。
由于新三板挂牌对盈利水平没有硬性要求,而是更关注主营业务的成长性和未来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因此,较A股上市公司而言,收入和毛利率两项指标对于挂牌公司更显重要。
因此,《风险提示》要求,注册会计师应结合被审计单位所处的行业特点,关注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毛利率分析的合理性。尤其是在识别和评估舞弊导致的收入项目重大错报风险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基于收入确认存在舞弊风险的假定,对不同类型的交易进行重点关注。
(原标题:证监会会计部发布监管风险提示 督促会所提高新三板公司审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