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通报,同花顺未经认真审核,即在该网站债券栏目上将其他媒体两年前发布的过期新闻予以转载,并同步发布到同花顺旗下国承信网站,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的规定,构成扰乱证券市场的行为。
证监会将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从严处理。责令同花顺改正违法行为,处以2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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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控股子公司因转载过期新闻遭浙江证监局处罚
同花顺今日午间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浙江同花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络科技”)因涉嫌违反《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告显示,网络科技未经认真审核,即在该网站债券栏目上将其他媒体两年前发布的过期新闻予以转载,并同步发布到同花顺旗下国承信网站。网络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三款“ 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 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六条所述扰乱证券市场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拟责令网络科技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同花顺在公告中称,2017年7月5日16:22时左右,由网络科技运营的财经网站因技术原因,抓取了一篇新闻报道;7月5日21:36,运营人员经审核后将此篇报道删除。 随后,网站已于7月5日22:55发布了该转载文章内容已过时的提醒。
同花顺表示,目前网络科技生产经营状况正常。(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