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7日表示,证监会发布关于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指导意见。第一,创新创业债符合公司债的子类别,第二,包括创新创业公司、专项投资于的创新创业管理机构;第三,证监会将建立配套机制,包括统一标识、绿色通道等;第四,提供转股条款,第五,承销情况纳入证券公司排名体系和履行社会责任体系。第六,鼓励相关部门和政府提供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