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开源证券(832396)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2015年9月,唐山市通顺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公司担任通顺交投该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经查,通顺交投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及使用不规范,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
公司作为通顺交投债券发行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未充分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督促通顺交投按规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及偿债保障金专户,未持续督导通顺交投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五十条的相关规定。
河北证监局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