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周五)下午,中国证监会举行了例行发布会。发布会上,证监会通报了2017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执法情况,其中12家私募机构涉嫌非法集资等问题。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强私募基金监管力度,坚决整治行业乱象和严重干扰市场秩序的行为。
以下为快讯通财经整理的发布会要点:
12家私募机构涉嫌非法集资等问题
证监会8日通报2017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执法情况。2017年上半年,证监会组织对328家私募机构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涉及基金2651只,管理规模1.27亿元,占行业总规模的14.8%。
检查发现,12家私募机构涉嫌非法集资、挪用基金财产、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利用未公开信息获利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83家私募机构存在公开宣传推介、未对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承诺保本保收益、证券类机构化基金不符合杠杆率要求等违规问题;
190家机构存在登记备案信息不准确、更新不及时,公司管理制度和合规风控制度不健全或为有效执行等问题。
证监会对83家私募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证监会依法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一是相关证监局对83家存在公开宣传推介、承诺保本收益、未按合同约定进行信息披露等问题的私募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二是相关证监局对6家存在挪用基金财产等严重违规问题的私募机构立案稽查,并对其中4家私募机构先行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三是相关证监局将涉嫌违法犯罪的8家私募机构的违法违规线索通报地方政府或移送公安部门,并对其中6加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立案稽查。
将持续加强私募监管力度 坚决整治行业乱象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8日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持续加强私募基金监管力度,坚决整治行业乱象和严重干扰市场秩序的行为,强化私募机构防范风险主体责任,同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违反诚信原则的私募机构及人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监会调整、可交换债发行方式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8日表示,证监会完善可转债、可交换债发行方式,将现行的资金申购改为信用申购,以解决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发行过程中产生的较大规模资金冻结问题。
根据规定,网下发行不再按申购金额的固定比例收取定金,而是直接收取不超过50万元的定金;网上发行不再预缴定金。
为配合调整而进行的证券交易结算系统也已经完成,自今日起按照新规实行。
证监会拟出台券商投行业务内部控制指引
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投资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指引有四方面要求,
一是聚焦投行类业务的主要矛盾,健全业务制度体系,着力解决业务管控不足、过度激励等问题;
二是突出投行类业务内部标准的统一,建立底稿管理等全行业统一的管理要求,避免存在差异;
三是完善项目组和业务部门合规风控的防线,明确各内控部门职责范围等;
四是强调投行内控的有效性,加强对投行类业务立项、质量控制等执行层面的规范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