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前夕,读懂新三板密集采访50位学者、投资机构、业内人士,公司代表。请嘉宾为新三板改革建言献策,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鲁先德,国信证券(行情002736,诊股)场外市场部总经理,深耕新三板市场十余载,带领团队服务近300家企业。
本文为50人建言新三板改革第十一篇。在此,读懂新三板向社会广泛征集对于改革和发展新三板各种建言,欢迎有识之士不吝赐教。请在后台留言,读懂君会与您联系。
“新三板最核心的问题是要有更加明晰的市场定位”,鲁先德表示,基于明确的市场定位,再来谈诸多具体问题。比如,哪些企业应该来新三板;新三板的投资者究竟是谁;企业能在新三板得到什么。
鲁先德认为,站在中国资本市场角度,新三板需要思考与两个交易所的差异究竟在哪?
当下机构投资者为主的新三板,对企业信披要求是否应该参照A股?新三板相应的投资者保护体系应如何建立?机构投资者所需的融资、退出机制应该怎么设置等等。
在他看来,目前的新三板距离纳斯达克尚远,新三板可能与台湾的柜买中心更契合,同时现在的基础层应该更像美国的粉单市场。
以下内容为鲁先德口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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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当前核心问题--定位需更明晰
目前来看,新三板有海量的企业的存在,我们怎么样能够很好地运营、服务、维护市场的稳定,可能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第二个问题,新三板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市场可能需要更加明晰。从监管角度,股转公司成立之初就本着要有别于沪深交易所,到底哪些一样,哪些不一样,怎样能更清晰?
新三板市场面临的困扰可能更多的是在后者。市场的定位,这是很重要的核心问题,新三板到底是什么,现在如何,未来又会怎样,这些能否讲清楚?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有了明确定位后,我们再来谈新三板市场谁应该在这里,谁不应该在这里。首先从企业的角度,我们欢迎哪些企业来,不太欢迎哪些企业来,也可以从行业、企业规模、企业成熟度等的维度来进行引导;其次,投资者角度,谁应该在这里,谁不应该在这里;最后才是企业在新三板能够得到什么,哪些应该给企业,哪些是给不了的。
基于明确的市场定位,可能这三方面问题的解决办法才更清晰,谁应该来新三板?在这里可以做什么、得到什么?
站在从业者的角度,或是中国资本市场层面,大家更熟悉的是沪深交易所,它的定位明确、上市融资并购各方面的做法比较清楚,但新三板大家不清楚,所以很容易会和A股进行对比,优劣很明显。但这个比法对不对?哪些方面是对的,哪些方面是不对的。
这涉及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新三板和两个交易所的异同点在哪?当然从监管层也讲了很多异同,比如新三板是一个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风险很大,所以投资者准入门槛很高。
如果是以机构为主的市场,可能大家对市场流动性的要求本身就是错误的,因为机构不会特别频繁进行交易。
如果机构市的定位准确,我们这个推导也准确的,那与之对应的,机构投资者做投资,它们对企业信披要求,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的要求到底是怎样,是不是跟上市公司一样,还是达到什么程度就OK?
A股是保护相对弱势的中小投资者权益,监管、信披、公司治理都基于此。机构投资者相对强势,权益保护放在第二位,它们投资能力、专业性更强,所需的保护不及中小投资者,相应的新三板的投资者保护体系应如何建立?是不是要与上市公司相同,还是应该有什么特点、区别?这是其一。
其二,如果是机构市场,机构投资者所需的融资、退出机制应该怎么设置?对它们而言,在新三板到底只是做投资,还是有机会可以退出?这也是我们需要思考的。
换个角度,如果新三板是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那企业为什么要来,来做什么,要达到什么目的,达到目的之后应该怎么办?
归根结底,我们希望从顶层设计角度,新三板能尽快有一个明确的定位。定位明确后,市场参与各方都要思考,这是不是应该来的地方?这个问题应该尽快得到很好的解决。
当然,作为市场各方可以提各自想法,因为目前新三板的发展是需要大家集思广益的过程。
我也看到有些言论说新三板不存在定位的问题,定位是清晰的。但实际上,大家更应关注基于市场定位怎么去做要求、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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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柜买中心+粉单市场
新三板现在可参照、借鉴的市场不多。市场建设是见仁见智的,可能很多人愿意去跟纳斯达克比较。
但至少目前来看,离纳斯达克可能还有点远,纳斯达克发展这么多年才逐渐形成,新三板发展的路径跟纳斯达克的发展路径不一样,可比性不大,我觉得可以参看台湾的柜买中心。它为大家所熟知的是有一个兴柜市场,类似于新三板市场,还有一个类似于创业板的板块。
新三板可能跟台湾的柜买中心会更契合,因为它是两个板块,一定意义上也有一个分层的概念。另外我们和台湾之间的同文同种,市场发展过程当中很多理念、问题可能会是共通的。
我个人希望新三板未来的发展就是柜买中心。另一个层面,比如纳斯达克的粉单市场,它的监管对企业的要求差异化非常大,市场对企业的帮助范围更广,因为谁都可以来,来了之后有不同的要求,而且买者自负,你来就意味着要承担风险。
所以新三板可能一方面更像柜买中心,另一方面,比如现在的基础层更像粉单。但现在的问题是,企业进入的尺度已经拉宽了,但监管尺度也要进一步差异化。因为两者不匹配,所以各种各样的问题就会显现出来了。
因为新三板企业的差异特别大,基于海量差异化的存在,我们要做差异化的监管和服务。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希望看到的是新三板市场的包容性更强,监管层次多样化,能够比较好的适应目前这些挂牌新三板企业的情况和其行为特征、发展特征。
所以,我个人希望有一个明确的规划和定位,大家按照这个定位去操作,当然也不排除这个定位是做出来的,而不是规划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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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需要怎样的监管?
在新三板发展的这几年中,企业数量增长很快,挂牌门槛相对宽松,所以中间诸多问题不断暴露出来。
因为过万家的企业,质量参差不齐,我们服务那么多的企业,现阶段怎样服务好,做好持续督导也是不小的挑战。可能对整个中国资本市场来讲都是一个挑战。
同时,因为新三板公司叫非上市公众公司,从法律体系来讲,《公司法》、《证券法》是最基础的法律法规,还有证监会层面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之后才是新三板诸多的规则细则。这里面存在两个问题。
第一,《公司法》和《证券法》层面,修订之初新三板尚不存在,现在有了这个“新生事物”,那首先从《公司法》和《证券法》角度,新三板市场到底该是什么样?
第二,证监会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到底是什么? 应该怎么监管?这其中有很多值得讨论的,比如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这是一个原则性规定。
整个监管体系里面,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公司需要的真实准确完整是不是也该一样?如果新三板是一个机构市场,那可能就应该有所区别,因为市场面对的对象不一样的。
这两年我们在服务新三板公司过程中发现很多问题。比如作为一家公众公司,大股东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产是不对的,这个理论是正确的,但新三板很多企业是夫妻店,甚至长期一直都是夫妻店的状态,如果这些公司出现资金占用,暂时来讲是没什么后果,因为对他们只是左口袋到右口袋的问题。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样进行监管,是不是一定要给予处罚?
当然,站在公众公司角度给予处罚是正确的,但会一定程度上造成监管资源的浪费。我们的监管资源也是有限的,所以核心是要区分出来,哪些公司、哪些事项是更重要的。
现在监管层通过分层等诸多的手段也在试图去解决这些问题。分层是因为企业数量多,不进行分类不容易监管,这是基本的逻辑,但分层并没有回答市场的定位。
所以又回到我前面讲的,核心还是要基于明确的市场定位。刚才讲到的这些问题,因为新三板的企业数量太大,从监管、市场的角度,我们从来没有面对过这么大的市场,国外也没有,没有可借鉴的,只能去摸索。
如果是未来的“创业板”,那相关的就该来,无关的就不应该来;如果是一个包容的市场,今后大小、各行各业的企业都要服务,假设现在分两层不够,那三层四层五层也可行,这也是一个思路。但基本的逻辑是不管如何分层,市场的定位必须要先明确。
市场的发展是一步一步走的。目前的情况下,能够把分层做得更好,同时基于分层的制度体系能尽快完善和完备,就是高能高到什么程度,低能低到什么程度。现在企业可能抱怨的比较多的是监管多红利少。
所以,创新层基础层差异化制度供给建设一定要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