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ST高盛(836290)发布关于收到监管意见函的公告。
公告显示,2017年12月,ST高盛因被他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致使其5个银行账户被法院依法冻结;2018年3月9日,公司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和民事起诉状;2018年3月22日,公司收到传票和举证通知书,并于4月26日开庭。上述案件诉讼标的金额合计为3361.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93%,构成重大诉讼。公司未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披露,后于2018年6月5日补发了相关公告。
ST高盛上述行为违反了股转系统的相关规定,构成信批违规,股转公司对ST高盛、时任董事长廖群洪及董秘龙志刚出具监管意见函。
公开资料显示,ST高盛于2016年3月17日挂牌新三板,主营硅酸钙板、蜂巢芯底板、蜂巢箱、薄壁芯模、装饰线条、井盖生产、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