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8-7-9 16:56:15讯:
近年来,随着私募基金行业快速发展,私募“老鼠仓”案件数量上升。私募基金“老鼠仓”行为违反了基金管理人的信义义务,且与公募基金相比隐蔽性更强,如何有效打击、遏制该类违法行为,是证监会执法关注的重点。这是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在6日新闻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的。
据介绍,现行法律法规已经明确了对私募基金“老鼠仓”的监管规则,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既适用于公募基金,也适用于私募基金。同时,证监会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31条授权出台的《私募管理办法》第23条第(五)项,明确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第四十条特别规定,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的,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处罚。《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23条所规定的罚则既适用于公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也适用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常德鹏表示,证监会将继续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原则,无论公募基金还是私募基金的“老鼠仓”违法行为,一律按照上述规定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