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中信证券-越秀租赁 2019 年第二期资产支
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 2020 年 1 月 31 日
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中信证券-越秀租赁 2019 年第二期资产
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越秀租赁 2019-2”)提供转让服务。现就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 A 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
与“越秀租赁 2019-2”的转让业务。
二、 “越秀租赁 2019-2”设立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20 日。优先
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越租 02A1”,证券代码为“138281”,
到期日为 2020 年 6 月 20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付息,本金过手
摊还;证券简称“越租 02A2”,证券代码为“138282”,到期日为 2021
年 6 月 20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付息,本金过手摊还;证券简
称“越租 02A3”,证券代码为“138283”,到期日为 2022 年 6 月 20 日,
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付息,本金过手摊还;证券简称“越租 02A4”,
证券代码为“138284”,到期日为 2024 年 3 月 20 日,还本付息方式
为按季付息,本金过手摊还。
三、 “越租 02A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越租
02A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越租 02A3”的单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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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越租 02A4”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
为 10000 份。
四、 对首次参加“越秀租赁 2019-2”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
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
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
书。
五、 “越秀租赁 2019-2”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
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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