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晚间,*ST斯太(行情000760,诊股)的一则公告,在宣告公司已身处退市边缘的同时,也揭开了公司曾长期被“德隆系”核心成员唐万新等人实际控制并操纵、业绩连续三年造假的真相。
公告称,经查明,斯太尔等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斯太尔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披露不实。
值得注意的是,在收到《告知书》的6月3日,公司股票却以涨停收盘,当日成交金额2674万元。而公司股票将自6月4日开始停牌,等待深交所对公司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直接退市的裁决。
唐万新等被认定为实控人
2019年6月25日,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斯太尔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证监会6月3日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中,所涉及的处罚对象除上市公司斯太尔外,还包括曾担任公司董事长的刘晓疆等24名自然人。而这份长长的名单中,唐万新、唐万川等德隆系核心人物的的名字特别扎眼。这也是唐万新自2006年入狱后,首次出现在资本市场监管部门的官方文本中。
《告知书》揭开了唐万新等隐身幕后操纵上市公司的事实。斯太尔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英达钢构为控股股东,冯文杰为实际控制人。经查,自2013年底至2017年底,唐万新、张业光、唐万川通过主导公司非公开发行、与投资人约定收益分成、实际承担业绩补偿、派驻管理团队控制董事会和管理层等方式,取得了经营管理权,能够实际支配公司的行为,是斯太尔的实际控制人。
此前,市场传言,包括斯太尔在内的多家上市公司为唐万新的“德隆系”所掌控,但从股权层面,缺乏将唐万新认定为实控人的证据支持。此次证监会将唐万新、张业光、唐万川认定为斯太尔的实际控制人,也是首个将唐万新等人认定为上市公司实控人的案例。
唐万新等人作为曾经“德隆系”的核心成员,曾经在资本市场叱咤江湖,通过控股、坐庄模式,在上世纪90年代和本世纪初快速崛起,产业布局包括农业畜牧、农资超市、旅游等产业,在金融领域控制了金信信托、德恒证券、新疆金融租赁等金融机构以及多家城商行,在资本市场做庄“新疆屯河”、“合金股份”、“湘火炬”等上市公司。2003年“德隆系”达到巅峰,成为了一家拥有1200亿元资产的金融和产业集团。唐万新也因其凶悍作风被称为“中国第一悍庄”,但随后,德隆系资金链断裂,并在2004年彻底崩塌。
2006年,唐万新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唐万川也因犯操纵证券市场罪于2013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张业光曾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其判决书显示,2000年底,为应付金新信托在委托理财业务中出现的兑付危机,张业光与唐万新等变相吸收公众存款437亿余元人民币,其中未兑付资金余额为167亿余元。
出狱后,唐万新于2012年开始谋划在斯太尔前身博盈投资施展财技,实施非公开发行购买资产等资本运作,但和他入狱前的操作的最大区别就是,这次他选择了隐身幕后,从公开信息中无法寻觅唐万新的身影。
操纵斯太尔造假多年
《告知书》还显示,斯太尔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经查,斯太尔2014年通过虚构技术许可业务,将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武进高新区管委会)拨付的1亿元用于斯太尔柴油发动机项目的专项扶持资金,以专有技术许可收入入账,据此虚增2014年度营业收入9433.9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433.96万元,虚增净利润7075.47万元,并导致斯太尔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将亏损披露为盈利。
2015年,斯太尔将武进高新区管委会应付常州斯太尔的8050万元政府奖励款实际支付给其他公司,造成虚减2015年度营业外收入8050万元,虚减利润总额8050万元。
2016年,斯太尔通过虚构技术许可业务,将预收的2亿元政府奖励资金包装成技术许可收入,虚增2016年度营业收入18867.92万元,扣除相关成本后虚增利润总额18847.72万元,虚增净利润14135.79万元,并导致斯太尔在2016年年度报告中将亏损披露为盈利。
而这一时间恰好是证监会认定的唐万新等人为公司实控人期间。
证监会认定,唐万新、张业光、唐万川作为斯太尔实际控制人,知悉并隐瞒了财务造假相关事项等应当披露的信息,不告知斯太尔披露上述信息。其中张业光直接参与、组织、实施了2016年度财务造假。唐万新、张业光、唐万川的以上行为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两款违法行为”的情形,对唐万新、张业光、唐万川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身处重大违法违规强制退市边缘
唐万新等人掌控期间的财务造假行为,可能会将斯太尔推向万劫不复之地。
《告知书》认定,公司2014-2016年连续三年净利润实际为负,根据公司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2017年及2018年净利润均为负,导致公司2015年至2018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公司股票将于6月4日起停牌,直至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继续维持停牌状态,若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违法事实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将在公司披露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初步审核意见。
尽管公司尚未披露2019年年报,但业绩同样不容乐观。
公司此前公告称将通过债务豁免实现2019年扭亏,但公司6月3日晚间的公告表示,当前公司根据上述债务豁免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结合与2019年审事务所的最新沟通结果,上述债务豁免收益能否计入2019收益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最终结果仍需等待年审事务所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后确定。如果该债务豁免收益不能计入2019年收益,公司2019年度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
此外,武进高新区管委会诉公司退还9455.51万元相关奖励款一案也已获得上海仲裁委受理,由于案情复杂,审计机构表示此为关键审计事项,目前尚无法确认该事项对 2019年报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