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7日讯昨日,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石罚字〔2020〕22号)显示,联通支付河北分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的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对该单位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联通支付成立于2011年4月11日,注册资本2.50亿元。该公司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则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联通(行情600050,诊股)”,00762.HK)全资子公司。中国联通2019年年报显示,公司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100%的股份。
联通支付官网显示,联通支付是中国联通旗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致力于提供“安心、便捷”的支付解决方案。联通支付自2011年成立开始,始终以“安全”为产品和服务的核心。联通支付以沃支付为企业品牌,通过沃钱包客户端为个人用户提供综合性的民生支付应用与金融信息服务。同时沃支付还为政企类客户提供一体化的支付金融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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