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1-8-15 8:46:02讯:
历经两度IPO闯关失败后,不甘资本布局掉队的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恒泰”)如今又转战创业板。
7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42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通过了国科恒泰的IPO申请。据了解,国科恒泰早在2017年6月便首次递交招股说明书欲登陆沪市主板,2018年8月上会遭暂缓表决,2018年11月再次上会遭到否决。历经三年蛰伏,终于迎来了过会的契机。
尽管国科恒泰已经顺利过会,但公司在信息披露、财务数据方面仍存在一些疑问。如国科恒泰旗下子公司与供应商使用相同联系电话和邮箱;飞检存异常,招股书中未见披露痕迹;供应商前后采购金额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等。
为此,《中国经营报》记者向国科恒泰方面致函采访。公司方面回应称,不存在信披未披、关联交易以及虚假披露采购情况等行为,其他内容具体可查看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子公司与客户联系方式相同
国科恒泰成立于2013年2月7日,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的分销和直销业务,并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提供仓储物流配送、流通渠道管理、流通过程信息管理以及医院 SPD 运营管理等专业服务。
据了解,在国科恒泰首次IPO审核之时,其销售模式即分为通过经销商对医院销售(经销模式)和直接对医院销售(直销模式)。彼时,经销模式收入占比平均为98.10%,是其主要的销售模式,直销模式收入占比平均为1.90%。而导致国科恒泰首次IPO以失败告终的根本原因在于,“两票制”影响下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在创业板IPO申报中,国科恒泰对其销售模式做了进一步细分。公司在招股书中表示,分销模式及分销模式对应的批发、长短期寄售业务与前次申报并无差异。但在直销模式下根据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不同,将直销进一步划分为平台直销与院端直销。
在平台直销业务模式下,国科恒泰产品的流通方式为上游生产厂商—国科恒泰—终端医疗机构;院端直销模式下,公司的产品流通方式为上游生产厂商—其他平台或经销商—国科恒泰—终端医疗机构。
通过开创“一站式分销平台+院端服务平台”模式,进一步压缩传统多级经销商模式流通层级,让流通路径及中间价格透明可追溯,从而降低医疗机构的管理成本,提高配送效率。
为了在各地开展医疗器械分销、直销及配套服务,国科恒泰子公司阵营也在不断壮大。招股书显示,截至2020年末,国科恒泰下属共有22家一级全资子公司、64家一级控股子公司、3家二级控股子公司和25家分公司。
工商资料显示,国科恒泰旗下控股子公司国科恒泰(福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国科”)成立于2018年8月,注册资本100万元,由国科恒泰与福州合医汇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其在工商登记处的预留电话为0591-87118999,邮箱为245056695@qq.com。
巧合的是,上述联系电话和邮箱被另一家同样注册于福州市的企业——贝林斯曼(福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林斯曼”)所登记,而这家企业刚好又出现在了国科恒泰的客户名单之中。
招股书显示,贝林斯曼成立于2004年11月,公司自2018年起与国科恒泰建立业务联系,主要采购柯惠医疗(Covidien)神经介入治疗材料。
2018年,国科恒泰对其实现销售收入1743.95万元,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0.48%。同时,贝林斯曼还是国科恒泰2018年末应付账款第五大供应商,彼时应付账款余额为2569.30万元。
国科恒泰子公司与客户拥有同样的电话和邮箱,二者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甚至利益输送?
国科恒泰方面回应称,子公司福州国科系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办理营业执照,与贝林斯曼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销售、采购不属于关联交易。公司也在招股书中强调称,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账龄主要为1年以内,且公司与应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过,记者还发现,国科恒泰子公司福建优智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贝林斯曼同样拥有相同联系方式。由国科恒泰与福州保税区合正联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建立,其中国科恒泰的持股比例为60%。2018年12月17日,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血液净化机采购项目合同公告中,福建优智链在采购合同中预留联系电话也同样为0591-87118999。
多家子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财务数据显示,2018-2020年,国科恒泰营业收入分别为36.37亿元、52.79亿元、69.59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0.98亿元、1.57亿元、1.58亿元。
在采购方面,招股书披露,美敦力股份有限公司(Medtronic Plc。,以下简称“美敦力”)是国科恒泰2020年第二大供应商。招股书披露其2020年对美敦力的采购金额为71286.25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10.94%。
但具体到细分领域的采购数据,2020 年国科恒泰从美敦力处采购骨科材料56335.63万元,神经外科材料15135.81万元,合计采购金额为71471.44万元。在剔除院端直销业务后,采购金额仍远超招股书前文中披露的美敦力2020年的合计采购金额。
为何会出现上述差异?国科恒泰表示,由于2020年度公司终止了与美敦力其他产品中的糖尿病产品线的合作,公司将当期剩余库存退还至美敦力,导致公司向美敦力的采购金额低于骨科材料和神经外科材料的合计采购额。因此,不存在虚假披露采购情况。
此外,招股书披露,2018年5月至2020年8月,国科恒泰共接受8次飞行检查,其中4次存在整改问题,包括与供货者采购协议内容不全,随货同行单内容不完整,无生产企业许可证号、收货单位、收货日期,销售记录未标注单价、销售日期、生产企业和生产企业许可证号等。涉及企业包括吉林国科瑞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国科瑞泰(湖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国科恒泰医疗科技(徐州)有限公司、福建优智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记者通过查询工商信息发现,2018年、2019年,国科恒泰子公司福建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沈阳恒骄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福建优智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查时,均存在异常;厦门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受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时,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于上述违规及异常情况,国科恒泰并未在招股书中披露。
另外,工商信息还显示,报告期内,国科恒泰旗下的上海瑞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国科瑞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曾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而招股书对该信息同样只字未提。
针对上述未披露情形,国科恒泰向记者表示,子公司福建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福建优智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沈阳恒骄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未因上述情况受到行政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或重大违法行为,因此无需披露。
而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14]166 号)之规定,“五、正确处理信用约束和行政处罚的关系。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属于对企业的信用约束。对于企业同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应由工商部门行政处罚的,工商部门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因此,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属于对企业的信用约束,不属于行政处罚,无需进行披露。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