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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银股份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

加入日期:2023-3-14 21:27:51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3-3-14 21:27:51讯:

  挖贝网3月14日,通银股份(839485)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银河证券近日发布公告称,北京通银沐源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辽宁通银沐源网络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累计超过两年未按协议约定向主办券商足额缴纳督导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主办券商多次书面催告仍未足额缴纳。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未能就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达成一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主办券商可以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一)挂牌公司累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缴纳督导费用,自第二年缴费期满之日起经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缴纳,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二)主办券商在最后一次催告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未因对该公司持续督导勤勉尽责问题,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除口头警示、约见谈话和要求提交书面承诺外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主办券商应当按照《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挂牌公司进行书面催告,每次催告期不少于十天。主办券商每次催告后应当及时披露风险揭示公告。

  主办券商已于2022年12月19日向公司进行了第一次书面催收,于2023年2月13日向公司进行了第二次书面催收,于2023年3月10日向公司进行了第三次书面催收。

  截至本风险提示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相关规定,若公司在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后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的,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若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公司披露2022半年度报告显示,2022上半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6,898.54元,同比增长160.14%。

  挖贝网资料显示,通银股份主要从事POS终端推广、销售、安装、运营维护等商务服务外包业务以及投资信息咨询;汽车、汽车旧车销售;汽车经纪与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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